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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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保险政策亟待完善

近年来,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农业灾害损失弥补、帮助恢复生产的保障作用。但据笔者对山西省壶关县部分村组农户农业保险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发现,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农业保险政策亟待调整完善。

首先,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了解程度低。许多农户并不清楚投保后自己应该承担的相关义务,甚至读不懂保单。其次,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由于保险条款及最高理赔额度调整不及时,仍沿用多年前的规定,赔付数额少,手续繁琐,加之勘察取证不及时,保险赔款长时间不能到账,农户的满意度低。此外,保费收缴难度大。农民受传统“靠天吃饭”思想的束缚,保险意识淡薄,同时家庭农业生产规模小、经济总值不高,农民自觉交纳的保费占比很小。另外农业保险成本高、风险大、亏损严重,也影响了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

破解目前农业保险困局,一是要强化宣传。各级政府和保险公司要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增强农民风险意识,提高农民自愿投保的积极性。

二是要给予配套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要有国家配套政策的支持,由政府来主导农业保险的供给结构。政府应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政策扶持,并负责提供或指定相应机构经营。

三是要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同时对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内具有再保险经验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进行分保,分散农业保险风险,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

(山西省壶关县 秦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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