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陕西某地一群众状告当地市政府,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的诉讼期内,当地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该地中院作出并送达行政判决后,当地政府依然不闻不问。
【短评】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政府的案件越来越多,标志着公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值得肯定。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政府部门特别是各级官员应带头守法,勇于应诉,重视“民告官”背后的民生诉求。如果地方政府部门果真有行政违法的问题,就应接受法律判决,纠正错误;如果是百姓告错了,那也应告诉其真实情况,化解矛盾。唯有如此,才能切实维护百姓利益,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