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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西:
各方协调配合 行政司法联动
本报记者 刘存瑞

近日,太原市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7002户,涉及农民工18万人,为391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及赔偿金5947.3万元。山西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新民说:“工资报酬是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来源。山西的农民工已占到全省职工总数的近一半,确保农民工劳动应得,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近年来,山西省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今年1月初,山西省人社厅组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冬季行动”,要求在2月6日前落实好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记录卡、欠薪预警预报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应急周转金,省级不少于1000万元、市级不少于500万元、县级不少于200万元。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确保春节前所有欠薪案件处理基本完结、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山西省总工会组织实施了“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专项行动。为做好欠薪农民工服务工作,要求县级以上工会设立专门投诉举报接待室;24小时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和专项行动投诉电话;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设置农民工讨薪流动维权服务台;建立首接负责制工作机制,首次谁接待谁负责处理解决到底;设立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资金,在发生工资拖欠时,省、市、县工会按工资合同金额的50%—70%先行垫付;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2014年初,山西省总工会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市、县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的通知》,就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的建立、数额、来源及管理使用予以明确规范,要求每个市建立100万元以上,县(市)建立20万元以上专项周转金,其中50%由工会筹资,50%由市、县财政拨付,确保救助金的来源。目前,全省工会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总额已达1.5亿元。截至今年1月15日,全省工会共直接处理工资拖欠案件945起,涉及农民工22454人,追回欠薪15845.88万元,三级工会使用周转金垫付工资415.64万元。全省未出现因农民工被欠薪而引发的恶性追讨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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