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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提案抄袭”毁形象
廖海金

为杜绝提案抄袭现象的发生,山东省政协开展了“提案查重”工作,并由重点抽查改为全面普查,委托第三方查询机构对收到的所有提案进行查重。据了解,此举在全国各级政协尚无先例。为了让提案查重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还制定了《提案抄袭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了提案抄袭的定义、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

政协委员以提案形式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其履行职责、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形式,是其应尽的义务。提出高水平、有质量的提案更是公众的期待。应当看到,各级政协委员大多都在认真履职,但也有少数政协委员将这个身份当作“金字招牌”,把履职简单理解为每年去会场赶个场,把提案当作“完成任务”的“作业”,会前东拼西凑,甚至抄袭别人往年提案了事。更有甚者,找理由开脱,拿各级政协机构对提案不够重视、“提了也白提”当作糊弄提案的借口。

抄袭也好,不符合立案条件也罢,本质上都是未尽到委员职责。政协聚集着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虽然个人学历、知识构成、专业素养不尽相同,但必须对事业高度负责却是不会随着标准改变而改变的底线。

要让政协委员认真履职,首先各级政协机构要认真起来,切实加强委员管理。从完善委员遴选机制入手,将委员履职纳入考核,建立委员述职制度,严格委员请假制度,实行委员动态管理。对不称职的委员,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惩戒,或直接免职,或不允许连任。唯有如此,方能减少或杜绝“抄袭委员”现象的存在。当然,政协委员们更要多到群众中走一走、听一听、访一访、谈一谈,通过认真调研、缜密思考,形成有建设性的提案,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于民,这才是公众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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