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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把好票据业务风险关
吴 青

近日,某商业银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某票据中介机构以“一票多卖”的方式从银行内套取资金。该事件在票据市场刮起一轮风暴,导致票据利率大幅上涨。在春节前后市场资金短缺的背景下,此次“票据风暴”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流动性的紧张。此事件也提示监管部门关注当前票据业务市场上可能存在的风险。

截至2015年11月末,金融机构票据融资规模为4.64万亿元人民币,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接近5%。在国内票据市场上,大量票据中介机构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起到了撮合的作用。但有的中介不满足于做撮合交易,它们帮助并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造假,或篡改票据金额,从银行套取现金,将假票据引入银行领域,对票据市场影响巨大。

这些票据中介一方面连接银行,一方面连接企业。银行提出什么条件,票据中介就此设定一些虚假贸易名目,通过壳公司企业开出商业承兑票据,由票据中介找银行贴现。最初大行不会接受,但随着商业承兑票据在城商行、中小银行间的流动,不断有银行增信背书,还是有可能转到大行手上。而接近兑付期时,最初开票的企业很可能已不存在了。

对银行来说,因票据属于其信贷资产规模的一部分,它们有寻求以转贴现的方式,将规模从表内转到表外的动力。对于签发行,由于票据属于表外业务,签发票据可以取得一定手续费收入。对于贴现行,能够取得贴现利息收入。再者,可以为银行带来保证金存款,而保证金存款也是中小银行存款的重要增长来源。

在目前银行业不良率已经高企的情况下,如果银行通过违规操作承兑汇票,可能掩盖信用风险,使监管层对系统性风险的控制变得更加困难。

这说明,票据业务风险不容小觑。监管部门需要对票据市场加强监管,严禁金融机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已办理承兑、贴现的各种凭证原件要注明银行信息等,防止虚假交易及发票重复使用。

(作者单位:渤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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