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9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针对一些地方“无序调水”“跑马圈水”现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开展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从强化规划约束、加强科学论证、严格建设程序、落实责任主体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旨在进一步推动科学做好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新建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的监督管理,落实项目法人在前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相关规划、引起公众和专家普遍质疑、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建和整改。
该《意见》明确,开展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布局、规模和方案,务必做到“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