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疾人群体的尊重及关怀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发展。
多家媒体报道的在安徽省芜湖市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了人们对“残疾人代步车”安全性的担忧。一位残疾老人驾驶湖南省某品牌四轮助残代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死二伤的惨剧。经鉴定,涉案车辆既不属于残疾人专用汽车,也不属于机动轮椅车,而是机动车类的微型轿车。生产厂家将本属机动车范围的车辆以残疾人专用车的名义出售,使驾驶人在使用过程中未能以机动车的驾驶标准操作车辆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对此,中消协曾指出,“残疾人代步车”虽然挂着代步车的牌子,但内部刹车、油门、挡位却一应俱全,俨然是机动车的配置和速度。此类车辆的驾驶者多无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无牌照和保险,应加强对代步车违法生产、销售和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事实上,部分商家依旧打着残疾人专用车的幌子,混淆概念,忽悠广大残疾人消费者。老年残疾人消费者往往容易轻信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所谓的残疾人专用车市场依然红红火火。
向残疾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残疾人用品,是对残疾人权益最大的保护。针对代步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笔者呼吁,相关政府执法部门要切实关注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按照规定严厉查处并遏制“残疾人代步车”违法违规问题,净化残疾人用品市场。广大残疾朋友在购车时也要擦亮双眼,选择有资质的厂家生产、且装有操纵辅助装置的车辆,这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对他人及社会的安全负责。
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残疾人用品市场商机巨大,亟待开发。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约有6000万,占世界残疾人总数的五分之一,但我国残疾人用品用具的生产销售远远低于世界的五分之一。要加大残疾人用品用具市场开发力度,政府应在产业、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优惠,企业也要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多质量合格、性能优越的专用器材。
(安徽省芜湖市 程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