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城镇化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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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一融双新”促新型城镇化提速
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新型城市建设中求突破
记者白海星 文晶

本报讯 记者白海星 文晶报道:为加快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建设步伐,今年安徽省将大力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着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着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力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力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融双新”工程,旨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新型城市建设中取得突破。2016年,安徽省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设区市的落户限制,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推动“三权落实、五有并轨”,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基础上,通过做大城市经济,切实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培育一批新生中小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创新、绿色、智慧、人文的新型城市。

进一步强化融资保障。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快探索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新型城镇化基金等投融资新路径和新机制。同时继续推进国家和省“多规合一”试点、产城融合示范区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建制镇示范试点、海绵城市试点等国家级和省级专项试点。

安徽省发改委规划处处长徐斌向记者介绍,2015年安徽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建设步伐,户籍制度改革尤为引人注目。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全省16个市全部出台了居住证管理规定。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全面改造完毕,在系统中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实现了“一元化”户口登记。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中等城市落户时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 1年,大城市对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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