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7号)、《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滨海监管分局批准,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由天津市西青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三路涉外公寓一层迁至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55号-1#1-01单元,中文名称变更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英文名称变更为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Tianjin Pilot Free Trade Zone Sub-branch。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Tianjin Pilot Free Trade Zone Sub-branch
机构编码:B0047S31200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608609
业务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0日
住所: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55号-1#1-01单元
邮编:300308
电话:022-58588888
传真:022-88956740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滨海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15年12月30日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r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