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前夕,河南周口郸城县的三轮车车主们就被要求,提前缴纳2016年全年的“占道罚款费”和“卫生费”。此外,有车主反映,交钱之后开具的收费票据批次却是2013年的。
【微评】正常情况下,罚款都应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才缴纳的,若没有违法行为,就不该缴纳罚款。从这点来看,郸城县预收2016年三轮车“占道罚款费”的做法让人诧异。更让人诧异的是,相关人员竟然表示“每年都这样收”,依据是省里有关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上的规定。据核实,该条例中并没有“允许预收占道罚款和卫生费”等文字。也就是说,郸城县有关部门的做法,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甚至还有违法之嫌。对这种亵渎法律、侵害公民权益,损害政府公信力的荒唐行为,必须严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