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12月25日,在中央企业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司长顾大伟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制订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三年行动计划”。这份计划预计,我国对外产业投资将从2015年的1200亿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1600亿美元。
去年年底,我国与哈萨克斯坦达成了产能合作共识,双方产能合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形成了双边产能合作样板。
从早期收获项目清单看,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产能合作涉及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的52个项目,总投资达241亿美元。
顾大伟介绍,在双边合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与印尼、巴西、秘鲁、埃塞俄比亚等近20个国家开展了机制化的产能合作。
记者了解到,在多边合作中,我国与非盟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并积极推进在铁路网、公路网、区域航空网,工业化领域的“三网一化”合作,推动成立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对接欧洲投资计划,推动设立中欧共同基金,推动我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此外,我国与东盟(10+1)、中东欧(16+1)已经就国际产能合作达成多项共识;并与法国开展了第三方市场合作,与韩国、英国、西班牙、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就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达成重要共识。
“一些重大产能合作项目也已取得重大进展。”顾大伟介绍说,在铁路领域,雅万高铁项目落地,中老铁路已经开工奠基,中泰铁路有望明年5月全线开工,匈塞铁路塞尔维亚段正式启动。在电力领域,一批特高压技术、标准和关键装备顺利输出,“华龙一号”核电技术首次实现出口。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301.2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630.3亿美元,交通、电力、通信等三大领域新签合同额达到921亿美元,超过1亿美元的大型项目342个。
“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是我国拓展发展新空间、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实施互惠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举措。”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自2016年起,我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将进入提速增效的新阶段,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按照国际惯例和商业原则,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发展规划,改革管理方式,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环境,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