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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征求意见
申请者须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
杨学聪

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 记者杨学聪报道:今天,北京市政府在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上发布公告,自即日起对《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此次公布的《草案送审稿》,北京居住证的申领条件为: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的《征求意见稿》指出,北京将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北京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北京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7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北京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据介绍,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到2020年,北京常住人口要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15%。2014年底,北京常住人口已达到2151.6万人,面临人口规模和布局调整的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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