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杨学聪报道:为在污染治理领域积极推行市场化、专业化治污新机制,北京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印发。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专业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模式。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建成一个高效、高质、可持续的第三方治理市场体系,将有效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国洪表示,北京环境污染治理面临巨大压力,亟需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类主体的积极性,改变过去环境管理以行政审批为抓手、环境建设由政府主导的局面,转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提升污染治理效率。
《实施意见》明确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主体,依法承担因排放污染产生的法律责任;第三方治理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排污单位委托合同要求,进行有效治理。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制定严于国家、接轨国际的排放标准,加强监督执法,倒逼增强排污单位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的内生动力。
按照《实施意见》,餐饮、汽修行业等污染“量大面广”的行业和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体整治等公共领域也纳入第三方治理推广范围。
此外,《实施意见》还引导北京企业与津冀及其他省市企业合作组建平台公司,参与相关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投融资等服务。同时,积极推动北京环保企业参与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张(家口)承(德)生态功能区等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区域的环境设计以及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
按照工作目标,到2018年,北京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治理机制,涌现一批创新性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环境服务机构,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