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微评】以立法形式禁止“啃老”行为,大部分人持肯定态度,认为是一种立法进步,但也不免担忧,这样的法律规定会沦为“白条法律”,难以执行。其实,要想规制“啃老”行为,需要老年人的自觉抵制,需要用具体的个案制裁来警示,更需要相关部门在立法之外采取更多的配套措施、做更多更复杂的工作。比如,组织社会技能培训、增加青年就业岗位等。总之,立法禁“啃老”只是第一步,更多的功夫还是要下在立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