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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6+1合作”阔步迈上新台阶
刘 键

今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实实在在,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双方携手前进,合作共赢,必将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11月24日在苏州举行。此次会晤是今年中国主场外交的重要活动,是继习近平主席成功访问英国后,中国对欧开展的又一次重大外交活动,对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及中欧关系的持续均衡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各方围绕“新起点 新领域 新愿景”这一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纲要包含互联互通合作、经贸金融合作、农林合作、科技卫生合作、人文交流、地方合作等具体内容,勾画出了16+1合作的宏伟蓝图。此次会议还制定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2015年—2020年),标志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16+1)合作正在阔步迈上新台阶。

今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是丰收之年。年初,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希腊5国海关促进中欧陆海快线建设通关便利化合作机制正式建立;6月,中国匈牙利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同欧洲国家签署的首个此类文件,等等。统计显示,2010年中国与16国贸易总额为439亿美元,到2014年已提高至602亿美元。目前,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投资已超过50亿美元。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同努力下,一批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首个利用中方优惠贷款实施的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跨多瑙河大桥项目,已于2014年12月竣工通车。

以上成果充分表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实实在在,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因此,相关国家合作意愿高涨,积极参与16+1合作,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并投入优势资源,旨在为合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人们有理由相信,在16+1框架内,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的引领下,16+1必将大于17,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携手前进,合作共赢,必将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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