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以市场化方式降低了用户风险,实现了财政资金扶持效应的放大,更重要的是将有力地促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与应用。
在试点过程中,应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不断探索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国家战略
“目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投保项目实现量费齐涨。”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相关负责人日前披露,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国共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单88笔,保费总额3.1亿元,保险总额115.4亿元。其中,三季度共出保单46笔,环比增长77%;保费收入2.2亿元,环比增长225%;保险总额85.3亿元,环比增长247%。
为推动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今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保险业首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体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行。半年多以来,随着投保效果的逐步显现,市场需求不断激发,企业投保热情逐渐高涨,投保项目明显增加,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中央财政首度补贴
“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在工业领域实行保费补贴,也是继农业保险之后,中央财政采取保费补贴方式支持的第二大类保险险种。”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发展规划处处长高大宏表示,每年财政部从中央财政预算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首台(套)专项保险保费补贴(保险费率上限3%),对投保企业所需缴纳的保险费给予80%的补贴,连续补贴时间按照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上限不超过3年。
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国制造业迎来赶超的重要机遇窗口期。然而,我国装备制造业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直接影响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和升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险种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考虑到我国保险市场还不发达,目前适宜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建立保险补偿机制,以市场化方式分担重大技术装备用户使用风险,特别是市场初期应用风险。
激发保险机制作用
“政策最大的特点是激发市场机制的作用。”庹国柱称,事实上,从国际经验看,对广泛的商用领域用户,大多数国家也是通过商业保险机制分担用户风险,从机制上解决用户使用问题。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具有价值量大、创新性强、风险大等特点。因此,试点期间鼓励保险公司自主组成共保体开展试点工作。”高大宏介绍,鉴于推广初期市场可供借鉴经验较少,保险公司对业务模式不熟悉等情况,保监会指导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等9家业内较具实力的财产保险公司组建成立了国内首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体,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进行承保,并以统一的综合保险条款签订保险合同。目前,共保体内运行机制已基本理顺,展业情况良好。
同时,试点期间,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单独承保,确保市场充分竞争。
“一方面,通过适当财政资金补贴,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实现财政资金扶持效应的放大。”庹国柱说,利用保险功能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风险防控机制,将装备市场与保险功能有效对接,符合保险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稳定器的定位。
生产方投保 购买方受益
在补偿方面,政策打破了传统的“谁投保谁受益”的保险补偿模式,采取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做法,保险公司直接将赔款补偿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购买方,成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与其他传统保险产品相比最大的不同。“这将大大增强设备购买方信心,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庹国柱认为。
另外,制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也体现了政府对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引导。《目录》中所列装备的选择,一是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是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二是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装备;三是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在政策推进过程中,保监会也收到了一些问题反馈,呼声主要集中在提高补贴比例、增加补贴频次,扩大目录范围,增加保险种类等方面。”高大宏表示,相关部门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共保体监管指导,持续发挥保险在科技创新中的功能作用,不断探索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中国制造2025”、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