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0.7元,企业年减负有望超430亿元——
气价市场化改革再迈大步
本报记者 顾 阳

○ 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有助于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

○ 下一步,将加快推动非居民用气公开透明交易,尽早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择机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18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

减轻负担 有助环保

通知决定,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调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这一协商定价机制将于自2016年11月20日起实施。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此举对于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说。据悉,如按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600多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可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可更大程度地减轻下游行业企业负担。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许昆林说。

时机有利 激发活力

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按照2013年确定的“三步走”改革计划,今年4月1日如期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非居民用气价格全面理顺,同时试点放开了直供用户用气价格。许昆林表示,国家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较大幅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将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中国能源网首席研究员韩晓平认为,“当前有利时机”,主要来自于国际国内天然气供求格局以及价格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首先是能源价格的持续下行,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天然气供需总体宽松,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竞争加剧。此外,近年来国内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逐步实现由市场形成,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后,市场运行平稳,为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韩晓平说。

许昆林说:“本次改革意味着进一步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留给供需双方更多自主协商价格的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不过,许昆林同时指出,考虑到当前能源市场实际,上浮20%范围内协商定价机制将在1年后实行。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经济所研究员姜润宇看来,除放松价格管制外,推动天然气市场建设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他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全面市场化,天然气市场建设不仅有利于尽早形成公平合理的天然气市场价格,为全面放开天然气价格创造条件,也有利于国内天然气市场深度融入全球市场。

目标明确 平稳推进

自今年7月1日启动建设以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受到市场高度关注,目前整体运行情况良好。据悉,本次改革明确要求非居民用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

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的同时合理安排销售价格,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总结非常规天然气和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动非居民用气公开透明交易,尽早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根据国内外能源价格变化,择机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此外,还将继续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加强配气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具体到天然气领域,就是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许昆林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