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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
农业投入不能零碎化
本报记者 李 哲

农业是国计民生的根本,《农业法》执行情况如何关系着我国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等重要问题。今年4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近日将检查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2140.5亿斤,实现“十一连增”。棉花、油料、肉类、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5919元增至2014年的9892元。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三农”投入的加大。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全国一般预算农林水支出累计57272亿元,年均增长14.6%。2015年,全国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69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4%。

然而,虽然各级财政支农投入数量不断增加,但与农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支农投入机制有待完善。报告指出,现有支农投入存在结构不合理、使用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涉农补贴项目“点多、面广、量小”问题突出。

关于农业补贴过于零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李烨委员深有体会:“现在各种涉农补贴大约有20多种,有些补贴每户只拿到10多块钱,村民去领这笔钱要翻山越岭,老百姓觉得很不划算。建议具体扶持的方式能够适当改变,集体性的基础性项目多扶持一点。”

“目前各类资金分属多个部门管理,难以实现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而且也极易出现同一项目在不同部门之间重复申报的现象。”对此,车光铁委员建议,要进一步优化农业投入结构,合理增加农业生产性投入比重。同时,进一步强化支农资金整合机制,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将各类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放,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如何优化投入,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冯乐平认为,支农资金不能“撒芝麻盐”,未来涉农资金的整合应该向新型农业专业经营主体倾斜,比如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向更加重点的产业、领域倾斜。

对此,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加大投入总量。要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保证资金集中用于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粮大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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