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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被废止
无法律依据不得实行就业准入
记者韩秉志

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发布消息称,决定自2015年11月12日起,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

“6号令”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对于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该规定已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职业资格的要求。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废止“6号令”,意味着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这有助于降低就业创业成本,调动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人社部将抓紧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研究,加快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分批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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