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关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借鉴“守法容错”管理理念
深圳海关开展“企业主动披露”制改革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深圳海关在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开展“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改革,对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的企业,海关将有针对性地实施帮助和辅导,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等优惠政策措施。今年以来,已有24家企业主动向深圳海关申请“主动披露”,该关按照规定分别给予了优惠政策处理。

深圳海关稽查处处长吴浪华介绍,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是海关总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改革项目,深圳海关是海关总署首批10个试点海关之一。在海关发现之前允许企业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并视情节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政策,是学习借鉴国际现代海关制度普遍采用的“守法容错”管理理念,有利于中国海关更好地与国际海关通行做法接轨,有利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也有利于促进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项改革能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自身历史遗留问题、盘活经营资本、提高生产效能、规范内控管理,是海关一项实实在在减负增效的“政策红利”。

按照规定,对于“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如存在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事的,海关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如存在涉及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海关可将其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涉及少缴、漏缴税款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