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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快递实名制不能“软执行”
余明辉

11月1日是国家邮政局规定实行快递实名制的首日。有媒体记者到多家快递公司网点亲身测试后发现,有的网点不仅没有登记邮寄人的身份证,甚至对用“矮大紧”“流川枫”“流大川”这样的网名寄送的快递也是认可的。

毫无疑问,快递实名制实施首日遭遇“软执行”,与快递公司的寄送验收环节监管不力有关,板子打在快递公司身上是必要的。但从执行中遇到的诸多现实问题来看,仅仅盯住快递公司是远远不够的。

新措施遭遇“软执行”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快递实名制的相关规定目前看来还是一个大的原则性规定,缺乏有效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也没有详细的处罚细则,导致可操作性不强、强制力不够。另一方面,很多邮寄客户也不理解甚至不支持。他们对实施快递实名制的意义和作用不甚了解,更担心一旦实施,个人资料等的安全性无法保证。此外,实施快递实名制必然带来工序的增加,快递企业会增加成本,可能刺激涨价的冲动;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未来寄递快件有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于是,快递公司、从业者和客户才出现了“软执行”甚至不执行快递实名制的情况。

既然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应该是多方面的,需要多方形成合力。

首先,相关执法部门和立法部门要做好衔接,尽快出台快递实名制实施细则,明确实施流程、违规操作处罚等。当然,也要给实名制执行过渡期,堵住“软执行”甚至不执行的制度漏洞。其次,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明白快递实名制的作用和意义。再次,加大实名制后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不法透露、贩卖个人信息行为,让百姓确实感受到个人信息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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