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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正修改完善

本报讯 记者周琳报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日前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抓紧会商有关部委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下一步拟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据悉,为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创新创业,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其他有关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起草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本定位、功能作用、监管体制、监管底线、市场规则和支持措施等作出了规定。从反馈意见看,各方认为目前出台监管办法十分必要,并赞同草案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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