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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0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2宗证券市场操纵案将被罚 罚没款金额超20亿元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周琳 曹力水报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今天中国证监会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会对“证监法网”第七批专项行动中的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调查、审理完毕,这些案件已进入告知程序。

12宗操纵案件主要发生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包括5种类型:第一类为3宗操纵ETF案件。第二类为2宗利用融券机制操纵市场案件。第三类为1宗境外企业利用QFII操纵B基金案件,系某境外企业涉嫌操纵“银华恒生H股B”价格案。第四类为1宗特定时间段操纵案件。第五类为5宗采取混合方式操纵案件。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

邓舸表示,操纵市场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既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了市场秩序,又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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