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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早教乱象须强化法律执行力
付 彪

据报道,北京一家知名早教培训机构的两个校区近日毫无征兆地关门,致使市民预付学费难以讨回。

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让越来越多的父母开始关注早教,营造了庞大而蓬勃的市场。但是,培训机构“跑路门”却频繁上演,不少早教机构更是漫天要价、只托不育。

针对早教机构存在的乱象,一些地方也整治过,但成效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责权不明晰。目前,与早教培训机构有关的事项涉及教育、工商、劳动、民政等部门,多头管理、多重标准,导致教育培训机构长期处于行政监管与法律约束的边缘地带。

整治早教机构乱象,必须强化法律执行力。一方面,注重从法律层面,理顺管理体制,明晰职责权限,建立办学许可、师资审查、注册、备案等制度,完善监管、惩戒措施,促进早教培训专业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推行联合执法和责任追究制,严防预付大额学费、中途不退费等不良行为。同时,更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唯有如此,法治威力才能彰显,早教市场才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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