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地一个楼盘近期报价每平方米8万元至10万元。然而,其所在地块却是1992年首次拿地,“在建”逾20年。这期间,周边房价从千元起步,相比上涨近百倍。
开发商囤地20年,固然有其违规操作的原因,但如果地方政府依法办事,开发商压根就不敢囤地,更不可能囤地20年。从这个角度说,成功囤地20年的背后是地方政府监管的失职。
具体来说,或与地方政府盲目追逐短期经济效益有关。为了在招商引资竞争战中获胜,拉开发商来当地投资,有些地方政府对开发商许下不少违法违规的承诺。此外,有的地方政府只重视卖地,不在乎土地卖出去之后有没有依法利用,导致土地闲置。不管是何种情况,当前很少有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为监管失职造成的土地闲置承担责任,往往是在媒体曝光之后,依法收回闲置土地了事。
因此,要打击开发商囤地行为,除了依法严惩开发商之外,还得依法严惩不作为、乱作为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只有他们积极履职,开发商才不敢囤地,也没有办法成功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