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日通报了河北省秦皇岛市老龙头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等8起景区门票违规收费案件查处结果。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相关景区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河北省秦皇岛市老龙头景区核定门票价格60元/人,但该景区擅自增加90元/人的“套票”,并以“60元只是进门票价,90元包括里面所有景点”为由,诱导游客购买。河南省邓州市花洲书院核定票价30元/人,但该景区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按60元/人的标准向外地游客收取门票。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违反自愿原则,将景区观光车票(105元/人)与景区门票(180元/人)捆绑销售。云南省宁蒗县泸沽湖女神洞景区违反“由消费者自由选择”的规定,将客运索道(70元/人)和滑道(40元/人)以110元/人的价格捆绑销售。福建省邵武市天成奇峡景区违反规定,擅自收取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锦溪游2元/人次,散客陆地游30元/人次。湖南天门山景区不执行免费政策,要求持有残疾证的游客购买门票。黑龙江五大连池温泊景区不执行免费政策,要求持有残疾证的游客购买半票。安徽省广德县太极洞景区要求持有学生证的游客购买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