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因超标排放污水被查,广西南宁一企业获领首张“按日计罚”罚单。记者近日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广西南宁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塘镇家畜定点屠宰场因违法超标排放污水25天,被南宁市环保局开出总额为45075元的罚款。这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南宁市对污染企业首次开出“按日计罚”罚单,也是目前广西环保部门开出的第一例“按日计罚”罚单。
2015年5月,南宁市环保局、兴宁区环保局联合对广西南宁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塘镇家畜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水超过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南宁市环保局于5月18日作出罚款1803元的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6月12日,南宁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违法超标排放污水行为的改正情况进行复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仍在继续违法超标排放污水。经现场采样,监测结果仍然超过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依据规定,南宁市环保局认定该公司为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且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市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依据新环保法以及有关规定,南宁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总额为45075元。南宁市环保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违法成本低一直是我国环保领域的顽疾。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等刚性执法手段,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