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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全民参与的“大急救”
吕传柱

9月10日《经济日报》“民生周刊”刊发的《普及急救知识 守护生命安全》一文,对当前我国急救知识缺乏、院前急救紧迫的现实难题进行了分析,加强这方面的知识普及,对于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现场急救、减少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总数达178万人,生存率仅为1%;而在美国同比总数为25万人,生存率却高达28.7%。造成差距如此之大的原因,正如文中分析所言,一是因为“不会救”。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率低,急救技能匮乏,在一些急症突发现场常常不知所措,致使患者失去最佳抢救时机。二是因为“不敢救”。由于法律保障不健全,公众出于自身保护意识,遇到突发事件时,不敢挺身施救。

普及社会化和标准化兼备的“大急救”,需要国家、社会、医疗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完善急救普及培训体系,提高公众急救技能。建立急救普及培训机构,加强急救培训师资建设。可在社会上招聘一些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人士,免费参加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再从获得“应急救护师资证”的志愿者中择优选拔一批授课教师,缓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人员不足的状况。另外,正如文章中说,要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救护员,每年定期复训一次,使学员能够更熟练地掌握急救技能,并成为急救知识的传播骨干。

对于重点人群和特殊行业开展救护培训。如公安系统的警察,交通系统的列车员、船员,宾馆饭店和商店的服务人员,旅游系统的导游、出租车司机,企业单位的安保人员、生产安全员、厂医,事业单位如校医等基层医务人员。要求必须进行急救知识岗前培训,使他们能在急救现场发挥重要作用。对于意外事故的高危人群,如建筑业工人、司机等,请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的专门培训。

在人口密集场所加大普及AED(自助体外心脏除颤器)力度。由地方政府出资或呼吁企业捐赠,在人口密集度高的公共场所如机场、地铁站、高铁站、火车站、学校等场所,以及大众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上配备AED。其安装密度,应满足“4分钟距离”。鼓励民众学习使用AED,对配备AED的公众场所的责任单位相关人员按照1∶10的比例来进行培训,确保足够急救人员能够使用AED。

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制定全国性AED配置标准、合格培训人员资质的急救法律法规。对紧急现场救护进行法律保护,保证无偿救助免责、对见死不救及反过来诬陷救人者的行为进行惩罚与制裁。通过立法与道德双管齐下,为“好人”提供法律保护,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推动急救知识进课堂。可在幼儿园、中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消防课程、防震课程、心肺复苏课程等,教孩子在危急时学会逃生和自救互救的技能。

建立危机事件的预案与演练。通过普及急救与逃生培训,让民众学会紧急事件如何逃生、自救和施救;通过演练,及时发现和协调人员配合和应急资源的需求,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作者系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全国急救中心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南医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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