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6日讯 记者齐慧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为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铁路分类投资建设,日前,铁路总公司出台《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早在201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之初,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近年来,按照这一思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先后出台了多个具体措施,尤其是今年7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从全面开放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推进投融资方式多样化,完善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机制,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投资环境,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些措施表达了铁路建设鼓励民资进入的诚意。然而,由于铁路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并且民资担心在合资中是否有相应话语权心存疑虑,自主经营、市场定价等方面仍不明确,因此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民资投入铁路建设的热情并没有被完全激发。
此次铁总出台的《指导意见》正是针对这种情况出台的措施。铁总不再要求对项目绝对控股,而是由各方出资人或其授权的出资人代表依法组建铁路建设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铁路建设项目法人,对铁路建设项目的策划、前期工作、资金筹集、建设管理、运输经营、还本付息、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 这无疑对民资有着巨大的吸引力,项目公司可根据需要依法决策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既可委托铁路局或铁路专业管理机构代建,也可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建设,充分保证了投资人的权利。
此外,对于合资铁路项目建成后的运输方式,《指导意见》给出了较大选择空间,可委托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管理,以发挥铁路运输企业的专业管理优势,提高运输效率;也可由项目公司自管自营,铁路总公司在列车运行图编制、运输组织等方面给予支持,投资人的话语权得到了充分保护,有利于提高民资的积极性。 其次,此次铁总出台指导意见已有预期,就在不到一个月前,8月11日,济青高铁先期工程青阳隧道破土动工,这标志着济青高铁工程建设正式开工。济青高铁项目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分别出资80%、20%,是国内第一条由地方为主导投资建设的高速铁路。为缓解济青高铁建设资金压力,山东大力开拓融资渠道,先后引进了中建公司、中车四方、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等境内外投资者。截至7月份,社会投资已达40亿元,占到项目资本金总额的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