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5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查月饼 生产日期造假
9月1日,江西省峡江县工商局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严查“三无”、“早产”、过期等不合格月饼。 木 禾摄

中秋将至,月饼消费逐渐进入旺季。在市场产销两旺的同时,如何保护民众舌尖上月饼的安全,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按照消费习惯,大家在选购月饼时,首先便是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然而,近年来屡屡被媒体曝光的“早产”、“僵尸月饼”等乱象,成为百姓舌尖不能承受之痛。笔者认为,需从加强监管,加大曝光惩处力度等方面,多措并举整治月饼生产日期造假现象。

加强市场监管。在生产日期造假问题上,食药、工商、质检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拓宽抽样检查覆盖面,对月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进行重点监管。

完善法律法规。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生产日期造假的处罚标准过低,使得一些商家在巨额利益诱惑面前选择了铤而走险。因此,对于生产日期造假的企业,除了对其罚款外,还应采取行业准入禁止、取消经营资格等手段,让造假的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

提高科技防范手段。月饼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一般采取油墨印码或喷码,部分制造企业为了能够享有更长的销售期,花费几万元购买打码机,从而实现非法更改生产日期的目的。对此,可推广使用“压印”等难以篡改的方式加以防范。

(湖北省江陵县委 薛建成)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