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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
8月底前确定全国性行业 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

本报北京8月12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提供经验和模式。通知要求,今年8月31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应确定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通知明确,脱钩试点的主体是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包括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通知指出,此次试点工作2015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2015年8月31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确定分别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送交民政部,经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发布。2015年9月30日前,对参加第一批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完成摸底调查,逐个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主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1/6推荐参加2015年试点名单,主管数量不足6个的推荐1个,主管数量只有1个的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试点。2016年扩大试点时,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剩余数量1/4左右确定试点名单。2017年更大范围试点时,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剩余数量1/3左右确定试点名单。各业务主管单位应鼓励、支持有积极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试点。

通知指出,脱钩试点要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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