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推动临时收储等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国家不再直接入市收购,让价格形成真正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政府则通过价外补贴等方式来保护农民利益。价改要处理好保护农民利益与市场配置资源之间的关系,还要综合考虑各项政策的系统配套
据报道,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正迎来一次历史性的调整,继棉花和大豆之后,玉米和油菜籽两大品种也将加入到价格市场化改革阵营之中。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直接关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2004年,我国放开了粮食购销市场,但国家并非放任不管,而是建立了农产品价格调控体系,先后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制度,对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等实行临时收储制度。这些政策都是以国家定价和指定收购主体的方式来调控市场波动,既可以发出刺激大宗农产品生产的价格信号,又利于增加农民种植收入,直接推动了粮食生产十一连增。
随着国内外农业形势的变化,原有政策面临新的问题。突出表现为部分农产品一定程度上患上了“补贴依赖症”。实施临时收储政策的初衷是,当价格过低时,国家采取高于市场价的收购措施,避免农民损失过大。正常年景,托市收购应有预案而不启动。这本是一种兜底性质的调控手段,却逐渐演变为常态化的手段,托市收储数量越来越大,收购价格越来越高。一些产品形成了事实上的国家垄断,导致财政负担过重,不利于加工和贸易企业入市。
如果不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困扰部分农产品的两难局面就难以打破。原有的价格调控政策是在国内价格低于国际价格背景下建立的,由于农业成本刚性上升,如今,主要农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已全面超过国际市场离岸价格。这使得国内市场调控面临两难:启动托市收购,会给企业和财政带来负担;如不托市,则可能影响农民收入和生产积极性。
目前,国家在部分地区试点施行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这是农产品价格改革思路的创新。价改的总体思路是推动临时收储等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国家不再直接入市收购,让价格形成真正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政府则通过价外补贴等方式来保护农民利益。目前来看,对大豆和棉花的价格改革是成功的,大幅减少了国内外价差,也缓解了库存压力。
今年的农产品价格改革体现了“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的变化。对农业进行补贴是各国的普遍做法,但价格补贴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约束。按照规则,我国“黄箱”补贴上限是农业产值的8.5%,“绿箱”政策则没有上限。今后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自然要加大,但补贴方式需要转变和优化。今年,国家实施“三补合一”改革,将目前“黄箱”政策中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与“绿箱”政策的种粮直补,合并为“耕地生产能力保护补贴”,全部转为“绿箱”政策。
推进农产品价改要处理好保护农民利益与市场配置资源之间的关系。不管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控手段怎么改,决不能让农民吃亏,这是改革的底线。由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的特殊性,政府要承担一部分市场风险,确保农民的基本收益。同时,也要适当提高对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容忍度,过去对价格波动过于敏感。应该制定应对市场过度波动的预案,订立一个波动区间,区间内波动视为合理。
农产品价改还要综合考虑各项政策的系统配套。要考虑粮食、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与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之间的差别,针对不同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特殊性来选择调控方式,依据不同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供求状况、贸易情况来设定调控目标。同时注重各环节措施的衔接,同步实施生产性补贴、农业保险、营销贷款、主产区利益补偿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