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发布公告,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张光伟、陈胜华等13人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首批被列入煤矿矿长“黑名单”的13人,均为2014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这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次发布煤矿矿长“黑名单”。
据了解,去年12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大幅提升,其中明确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