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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产权改革搅活 农村“一池春水”
肖 力

“以前从来没想到能从村里领到分红。”在安徽省黄山市启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社屋前村,有村民这样说。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就是要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改变集体资产名义上“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的状态,让农民充分分享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

为持续推进农村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形式、运行、监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规范,指出现阶段八类产权可入场交易。根据《意见》现阶段可入市交易的农村产权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及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和产业项目招商转让等其他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都是当前我国农村中最需要盘活的资产。”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这些产权的入市交易,有望让农村“沉睡的资产”苏醒,极大增加农村经济的活力。

“农村改革最核心的是产权改革。”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黄延信说,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可盘活农村的各类生产要素,让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以前静态的资产变为现在动态的资本,并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有效服务。但从各地发展来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平衡,其设立、运行、监管有待规范。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政策,农业部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提出改革的主要任务,研究出台有关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多方面扶持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

农业部表示,2015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主要有:一是指导试点地区重点围绕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二是指导试点地区重点围绕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和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内容开展试点工作。三是指导各地健全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交易服务,实行公开交易,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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