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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会议费不应成为“万能筐”
陈昌满

近日,笔者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部分被审计单位的会议费支出中混入了一些其他支出,成为“万能筐”。

会议费本为举办会议专用,但却成为少数单位滥支的“万能筐”,任何不好报销的费用都往里面装。比如,近年来,一些单位以考察、学习、培训为名组织人员外出旅游,将公款旅游费列入会议费中。又如,部分被审计单位年度招待费超标,为逃避监管部门检查,便将出差时的招待费随车票一并列入会议费支出。再如,有些招商部门和乡镇,将联系项目、洽谈业务时购置的高级烟酒、礼品等也列入了会议费支出。当然,部分人员到外地出差,还会把私人购置的土特产品款项也列支在会议费中。

笔者认为,要杜绝这一问题,监管部门须加强监督,有关单位须严肃财会纪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列支会议费。此外,针对公开反馈和审计出来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综合纠错,纪检监察机关更应不放过任何问题,对虚增会议费,甚至截留贪污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能任由会议费成为乱用滥支的“万能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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