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市场主体活动日趋频繁,全社会信息量爆炸式增长,单纯依靠传统的以现场办理为主的服务方式、以抽查为主的监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要求。
要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把握各类企业的共性和个性化需求,为不同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就必须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作用,利用互联网提高注册登记效率,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综合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有效地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
从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来看,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是当务之急。一方面,这有助于打破各种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信息壁垒,让企业更便捷地获得各方面的政策信息,提供更有效率的服务;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加快实施“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智能监管,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诚信档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尽快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如何整合分散于各职能部门掌握的信息基础性设施,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并确保平台能够安全高效地运行,将考验各级政府的决心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