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施行新的《上海市定价目录》。这是我国各省区市中第一个修订出台的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后的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了政府定价项目,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罗惠民说。
本次目录修订共计取消政府定价项目55个,政府定价项目由原先的108个减少到53个,缩减幅度达到51%。目录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赋予各类市场主体的定价自主权,坚持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
修订后的《定价目录》分为重要公用事业、基本公共服务、重要专业服务3大类别。重要公用事业主要保留了电、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中具有垄断性质的21个项目;基本公共服务主要保留了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22个保基本项目;重要专业服务主要保留了道路车辆救援、犬只狂犬病免疫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10个项目。
罗惠民表示,《定价目录》发布实施后,上海市有关部门将多措并举,确保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文/本报记者 林火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