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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古建筑不能被任性搬迁
宛诗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明确坚决制止和打击传统古建筑被异地迁建、盗卖等行为,并将在全国启动专项督查。通知要求,各省级住建部门要抓紧开展本地区传统建筑调查、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

古建筑被任性“搬迁”,近些年几度成为社会焦点话题。其实,古建筑与一般的古玩文物有明显区别,它不是简单的器物,不能被束之高阁地收藏。只有在使用过程中,与人发生关系,与所在的地域文化发生关系,见证历史、见证传承,古建筑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可以说,如果离开特殊的地域环境和特定的历史文化氛围,即使每一块砖每一根梁都保留下来异地重建,其历史文化价值却已经遭到破坏。

近些年,一些古建筑或轰然倒下或迁往异地,折射出古建筑所在地相关部门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值得人们深思。此次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无疑为传统古建筑的保护带来福音。当然,还应尽快出台或细化古建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古建文物保护的层级责任,建立保护问责机制,以此倒逼相关部门提高对古建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防止古建筑再次被任性地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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