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7月5日电 记者吴凯报道:上海今天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将上海打造成为国际一流创新人才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在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方面,《意见》明确表示,将降低永久居留证申办条件,扩大人才签证申请范围,简化来上海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手续,并探索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意见》提出,对在上海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经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国内人才引进方面,上海将充分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意见》提出,上海要完善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并获得市场认可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此外,还要完善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优化人才户籍直接引进政策;提供便利化服务建立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一口受理机制,优化引进人才申请“社区公共户”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先期审核、公安部门办理手续的工作机制等。
在改善创新创业环境方面,《意见》表示,上海要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投入;完善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天使资本的投贷联动模式,缓解人才创业初期融资难题;优化人才生活保障,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为优秀人才提供贴身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