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靠竞争和法治治理银行乱收费
杰文津

“多劳多得”成为银行内部激励的主要原则,使得我国银行业不愿放弃传统收费模式。从根源上看,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系统垄断性强,开放程度较低,竞争程度不足。因此,必须在金融业改革中有针对性地引入竞争,让商业银行充分体会到市场带来的压力

去年8月1日,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新规,要求银行有条件免收借记卡年费和个人账户管理费。截至目前,该政策已实施10个月,不少地方却出现“软落实”甚至“缓落实”,多数银行仍在“闷声收钱”。

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是因为银行经营考核体系给乱收费提供了生存空间。

四大商业银行剥离坏账实施股份制改革之后,我国的商业银行系统经营体系得以逐步建立,“多劳多得”成为银行内部激励的主要原则。相比于国际金融业普遍生财于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高附加值业态这一现实,“服务收费”技术含量比较低。出于庞大的市场体量考虑,被国际金融界普遍舍弃的收费模式竟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眼中的香饽饽。于是,收费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系统最直接的盈利手段,其中绝大部分还不为消费者所知。再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仍然停留在主要靠利差盈利这一现实,这块香饽饽的意义很可能不只是“扛饿”,甚至能救命。

我国的商业银行系统垄断性强,开放程度较低。正因如此,商业银行系统得以扩张收费项目,使维持低附加值、弱创新性盈利模式成为可能,同样也造成罔顾监管部门新规、凭借垄断优势对全体消费者实施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的情况。而所有这些,都建立在市场竞争严重不足、服务主体供给相对不足的基础之上。要想走出“硬指挥”失灵的困境,必须在金融业改革中有针对性地引入竞争,让商业银行充分体会到市场带来的压力,促使其将注意力从增加收费项目转向提供优质服务。

此外,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在传统消费领域维权尚且捉襟见肘,对于专业性强、机构与消费者地位严重失衡的金融领域维权几乎束手无策。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霸王条款等行为受到的处罚多停留在口头,即便因此被罚款,数额也不足以引起商业银行的重视,罚则缺位甚至成为银行乱收费的反向激励。因此,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法治保护和对商业银行的法治规范也是治理银行“闷声收钱”的方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