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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速由负变正
记者亢舒

本报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亢舒今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从今年的情况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增长速度已经由负变正,政策效果预计在今年下半年进一步得以显现。

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推进异地贷款业务,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优化贷款办理流程,以及盘活存量贷款资产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租住商品住房,仅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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