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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展改革委:批复首个省级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记者王轶辰

本报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为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继深圳开展我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批复了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蒙西试点方案总体上与深圳试点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内容是: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单独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按监管周期定价(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5年至2017年),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激励和约束机制。试点改革后的电网企业,盈利不再与购售电差价相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蒙西试点方案是我国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目前,除深圳、蒙西外,发展改革委已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5个省级电网,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为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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