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1日讯 记者周琳报道:为进一步落实《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促进基金业务外包服务规范开展,经材料齐备性审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第二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备案程序已经完成。
第二批外包机构共11家,备案业务类型包括私募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和信息技术系统三类。
据悉,基金业协会已在“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备案系统”上拓展功能模块,向已通过备案的外包机构提供电子备案证明。协会还将继续完善公示信息表,探索进一步公示外包机构的人员储备、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等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