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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绿色发展的惠州实践
钟 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最近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和要求。绿色发展成为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绿色与发展的关系?如何从本地实际出发,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必然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结合实际探索实践,提供经验借鉴

(一)

广东省惠州市位于珠三角地区,既面临加快发展的压力,又面临生态保护的挑战。近年来,惠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五位一体”绿色跨越,经济总量、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年分别增长3.7倍、8.6倍,在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持续优化,走出了一条经济较快发展与生态持续优化协同并进的绿色发展的路子。惠州的做法,归结起来就是做到了“4个坚持”:

第一,坚持绿色理念和绿色规划并立,理清绿色发展思路。历届惠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推动跨越发展的先导,致力于探索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之路。从2004年起惠州先后作出并实施了“生态旺市”、建设绿色生态惠州、走“五位一体”绿色跨越发展道路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绿色化成为推动惠州发展的重大方略。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惠州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各项规划的制定中,在全国率先制定低碳生态规划,把绿色化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规划编制中,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和治理污染、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多规合一”构建绿色发展格局。一是制定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惠州实际,规划五大功能区,形成“核心优化、向海拓展、北部保育”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布局。二是科学布局产业空间。引导产业向重点开发区域集聚,大力培育石化、电子信息、汽车和新能源、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集群”,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绿色产业结构。三是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改变传统城市发展“摊大饼”的模式,构建惠城、惠阳——大亚湾、仲恺“一城三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组团之间通过道路、河湖及景观林带等连接,公园、绿地、湿地、生态保护区点缀其中,体现了城市建设与自然生态的和谐统一。

第二,坚持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并举,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为抓手,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夯实绿色发展的产业基础,促进生产方式绿色化。一是创新驱动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2014年,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提高到41.8%和62%。潼湖生态智慧区,是惠州重点打造的高端产业园区,其规划面积约128平方公里,以湿地为核心,规划大数据产业园、深莞惠合作示范园、科教园等多个专业园区,重点发展物联网、平板显示、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惠州制造”向“惠州创造”转变。二是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低碳化发展。充分发挥水力、风力资源丰富等优势,建成抽水蓄能电站、惠州LNG天然气发电、华润300MW风力发电项目等,成为广东省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大力挖掘山海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2014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60.2亿元,增长7.3%,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提高到46.7%。对于传统产业,加大低碳化改造力度,2014年全市工业企业完成技改投资161亿元,同比增长54.5%。坚决淘汰、关闭了一批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冶金、电镀、化工、水泥等企业。三是集中集群推动产业集约化发展。把工业园区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平台,促进清洁生产和废物综合利用。

第三,坚持生态优化和污染防治并重,创新开展绿色创建。一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实施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公园下乡等“四大林业生态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1.6%,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6平方米,城市居民出行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二是以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市”为抓手,强力推进清水治污。流经惠州的东江,全长562公里,在惠州境内河长156公里。为保护东江水,惠州通过严格的土地、矿产和水资源的产业政策把关,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一律禁入,保证了惠州境内的东江碧水长流,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金山河自西向东贯穿市区,因污染严重、河道淤积而恶臭难闻。2012年底惠州市政府投资10亿元,历时10个月,完成了10公里的金山河整治,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路通、人悦、景美”,直接惠及河两岸10多万居民。三是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努力构建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问题,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5个、镇级垃圾转运站98个,净化美化亮化农村生活环境。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先后出台市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配套责任考核办法。近年来,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

第四,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理并进,健全绿色发展保障机制。惠州坚持把绿色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抓住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3个环节,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以法治方式确保绿色发展落地生根。一是建立“负面清单”,强化源头防治。制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责任制度,出台《全市招商选资环保指引》和《企业投资管理“负面清单”》,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严格“三个一律不批”,即对不符合环保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未取得排污总量指标的项目、环境风险难以防范的项目一律不批。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体系,将污染物总量减排、森林覆盖率、生态示范创建等9项生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有效引导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地方党政“一把手”践行绿色发展、推动绿色发展。三是健全问责机制,强化依法惩处。制定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公众有奖举报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渠道;加强环保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保约束监督机制。强化生态保护刚性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二)

惠州绿色发展的成功实践及其经验,一方面可以为后发地区将绿色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实现赶超跨越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另一方面为经济新常态下,培育绿色增长点,推动绿色和发展协同推进提供了一个实用可行的路径选择。惠州的启示主要有4点:

启示一:推动绿色发展,根本前提是正确把握发展与绿色的关系。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上溯两个世纪,几乎与现代化相伴随,每个走上现代之路的国家和地区,都遇到了生态之槛。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须臾不能放松发展,问题在于怎样发展。作为珠三角后发地区,惠州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是硬道理,硬发展就没道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他们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绿色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仅守住了“绿水青山”,而且收获了“金山银山”,实现了山水丽城和工业新城的完美结合,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相得益彰。惠州的经验启示我们:发展是绿色的根本保障,绿色是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发展,既不能走“只要发展、不要绿色”的老路,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邪路,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才是唯一正确的发展之路。

启示二:推动绿色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生态和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污染没有行政界限。惠州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推进绿色发展,仅仅依靠某个行业的单打独斗、某个局部的独自控制、城乡区域的割裂治理,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都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在推进绿色发展的过程中,惠州坚持城乡一体谋划,增绿、治水、空气治理协调推进,从制定规划引领,到过程管控,再到法治规范和制度提升,实行全程科学管理,实现环境质量的持续全面改善。惠州的经验启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融入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绿色发展必须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坚持系统谋划、规划引领,既立足当前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持之以恒全面推进。

启示三:推动绿色发展,根本动力在于绿色自觉。绿色发展从本质上讲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其中,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惠州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花大气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质、清洁的空气、优美的环境的生态需求,让城乡居民在乐享“绿色福利”的同时,增进“绿色认知”,在全社会培育绿色责任、绿色自觉。惠州的经验启示我们,绿色发展人人有责,绿色发展人人受益。推动绿色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主动顺应人们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盼温饱”到“盼环保”的新期待,坚持绿色福利与绿色理念一起提升、绿色文化与绿色责任一起培育,使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深入人心,使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启示四:推动绿色发展,根本保障是健全法制。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要求,特别是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的新境界。惠州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的好与坏具有一定的天然因素,但如果制度不好,再好的生态环境也有消耗殆尽的一天。在推进绿色发展的进程中,惠州高度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设定的生态红线,加强环保执法与司法的有机衔接,对各类环保违法实行“零容忍”。惠州的经验启示我们,推动绿色发展,须臾离不开制度的力量和法律的保障。如果说良好的自然生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硬实力,那么先进的制度体系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软实力。必须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决策责任、政绩考核、环境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用制度红线守住绿色底线,用制度红利保障绿色发展行之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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