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 王伟报道: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盘活全省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投融资公司的存量资产,河南省日前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具备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目标是力争年度资产证券化总量不低于贷款余额的3%,全省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到2017年达到新增贷款额度的10%左右。
在重大基础设施贷款、城投公司贷款、涉农贷款等领域,选择一批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项目,以及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项目,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河南省计划,争取2015年地方法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现突破。
河南省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另一个重点,是积极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回收资金再发展。一方面,支持供排水、发电、路桥、铁路、地铁、机场、保障性住房等大型企业和投融资公司选择流动性不强但可产生预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与券商、基金等中介机构合作,将供排水收费权、路桥收费权、电费、商业物业租金、应收账款等收益权及债权,通过打包、评级等手段,利用收益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创新形式,实现资产证券化,通过出售资产回收现金,实现重点领域再投入、再发展。另一方面,支持全省各级城投公司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由其单独或联合同一行政区域内承担公用事业建设的国有公司,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收益权等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公司,再由特殊目的公司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并在票据市场上公开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