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9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今天证实,国家已将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以及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的印张基准价及零售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
这意味着,今后教材价格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此外,同步下放到省级管理的定价项目还包括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这两项服务收费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公证、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