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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富债发布兑付方案
只能兑付本金总额35%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曹力水报道:近日,备受关注的“12中富01”债券(简称:中富债)违约有了新进展。上市公司珠海中富发布公告称,经公司多方筹集,本金偿还资金仅落实20650万元,因此只能兑付债券本金总额的35%,由于已筹足全部利息3115.2万元,所以利息部分能够正常兑付。

根据公告,兑付方案为每10张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52.80元,扣除20%利息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2.24元;扣除10%利息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7.52元。

据了解,中富债本息偿还方案的其他相关事宜将于6月12日举行的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须经代表本期债券5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据国泰君安发布的提示性公告,中富债于2012年5月28日正式发行,募集资金5.9亿元,存续期3年,发行利率为5.28%,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由于发行人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发生较大亏损,“12中富01”于2014年6月30日起正式暂停上市。

招商证券固定收益部分析师孙彬彬认为,珠海中富偿付危机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公司控制权转让触发了原来银团贷款协议中限制性条款,导致公司资金流受限,也难以到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进而造成流动性紧张,难以还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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