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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
税务部门简政放权迈出关键一步

本报北京6月1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内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再取消1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23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至此,税务总局已公布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税务总局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到位。按照国务院要求,2014年2月,税务总局公布了全部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锁定了审批项目的“底数”,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去年清理了45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年又将剩余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

据悉,本次取消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等等。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做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并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续管理要求,同时稳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本次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是税务部门简政放权迈出的关键一步。上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就推进税务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表示,要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内取消所有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继续减少审批项目;按照放了以后管得住、管得好的要求,对下放和取消的审批事项,通过风险管理、信用管理、信息管税等方式,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监管。

据了解,201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通过一年时间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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