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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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5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专项资金要用在实处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各地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用于学校教学设备更新、学校维修和扩建,以及教师的培训与引进,有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笔者在审计调查中发现,在教育专项资金的投入及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一是拨付延缓。有的专项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学校,形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延误项目的时效性。二是地方配套资金失力。由于一些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甚至根本拿不出配套资金,导致项目延期开工,影响工程项目进度。三是擅自变更。有些学校在收到拨付资金后,不经报批,擅自随意变更项目用途,不按项目立项规划随意扩大或减小面积。四是决算拖延。部分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至今未办理工程验收、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形成账外资产。

为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结合学校实际条件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进行项目完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经济论证,避免随意、盲目、重复申报。

二是在项目立项审批后,要理顺资金拨付渠道、严格控制拨付,减少资金流转环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健全专项资金开支审批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措施,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刚性约束,把资金用到实处。

三是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应跟踪监督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实行财务和资金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陈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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