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
【微评】对于劳动者而言,若总是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身心难以获得及时的放松和休息,既影响健康,又有损工作效率。正因为如此,“带薪休假”早在1994年就被明确写进《劳动法》,其后又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持续跟进补强。但由于工作性质、传统观念等方面的原因,部分地区和行业很难真正落实带薪休假。此次多地率先推出相关实施细则,虽然仅从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实行,但仍具有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值得推广。未来,更需加大推动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要主动监督、强化追责,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的问题。